回到香港,和张曼玉的陌生感又重现了。我不知道她住在哪,她的电话多 少号,永远都是一个 call机号码。她说,我永远会准时覆机,准时接通告。说到做到。在拍戏现场,这个刚满二十一岁的女孩不苟言笑,培养情绪,和发哥那种游戏神龙之后,马上 可进入离情别绪,是大有不同。有时我会问自己,关於电影,发哥到底有甚麼不懂?别说电影文法、演员镜位他都滚瓜烂熟,即使动作特技,和领班稍事沟通,也都 可以亲自上阵。譬如他的撞车戏,从被车撞,翻到车头再滚到车下,全是自己亲力亲为。至於撞车后的七孔出血,则完全属於他自导自演,我完全不敢沾光,连镜头 剪短些都不舍得。他做人成功之处,自然会引起某些人诟病,用「圆滑」二字冠之。可能他实在太了解电影与自己,张曼玉这位文艺新丁有点不在他眼下,许多时候 只顾和工作人员嘻哈作乐。直到某夜张曼玉和他演了一个两分钟长镜头的醉酒戏,张曼玉声泪俱下地自数「玫瑰」的缺点。平素玩世不恭的发哥,首次走过来轻轻地 对我说:刚才 Maggie演得真好。要从发哥口中听这句真心话,不是件易事。有次在「电影笔记」 Cahiers du Cinema看到一篇张曼玉专访,这时她已是世界级演员。文中问到她与也是同级的发哥的合作经验。我依稀记得,她轻描淡写地形容,在少不更事时,只和发哥 拍过一部文艺片与喜剧,其他一切从简。现在回想,当时张曼玉拍「玫瑰」的压力大吗?整个电影分场表上,她的名字占了百分之九十以上。就像当年周润发说,你 的镜头不需对着我,观众要看的是玫瑰。但是发哥错了,即使今日威尼斯影展主席观片后,除了大赞发哥的演技与气质之外,还问我那时他们二人是否在恋爱: Were they having an affair?当然不是,我肯定地回答。但是觉得这是对男女主角演技的最佳赞美。
果真给亦舒小姐言中, 观众看「玫瑰」不是要看张曼玉的演技,就是要看张曼玉漂亮的出场。二十一岁的曼玉扮演「复活的玫瑰」,刚从巴黎带着六岁大的女儿回到香港,大白天把头发梳 得光鲜油亮,戴着蜘蛛网黑钢钻耳环配上三宅一生露肩一件头,从楼梯上衬托着美丽音乐像仙女下凡般的走下来,有够 camp的。但是观众就觉得这是整套电影最好看的镜头。她就有这本事迷惑观众。即使将近三十年后重温,还是觉得可归纳 high camp经典。但是我想,张曼玉可能没看过这个镜头,因为她可能根本没看过《玫瑰的故事》。